护的。这可以算是古代婚姻法的一个创举。
《唐律疏议》对其解释为:“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
这条法律是说,夫妻双方确实仅仅因感情不和而无法共同生活下去,自愿离婚时,国家不予以干涉。在当时来说算是相当进步了,这算是提高了女性的地位。
而在友情方面,唐宋的社交也相对前面几个朝代要好得多。坊市制度由唐代发展到了顶峰,而宋代则是将它发展并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制度,有了新的突破。
坊市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达千年之久,它的最大作用在于创设了一个法治的城市商业空间。在唐代的时候,有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居住区禁止经商,而且实施宵禁,所以人们在晚上只能待在自己的坊里,不能出去玩耍,被抓到是要受处罚的。
在唐代中后期,随着农业、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商业出现了新的繁荣局面,单靠白天的市场交换商品已不能适应,于是夜市便出现了。
到了宋代,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被打破,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这时整座汴京城到了晚上热闹到不行,吃喝玩乐样样俱全,更重要的一点是,逛街玩乐也不止是男子的专利,在当时女子到了晚上得空,照样可以跟小姐妹一起大大方方的上街游玩,来一场邂逅偶遇什么的,是不是最美好不过?
撇开这点不说,由于经济需求大,女性也会去做点小生意,所以跟同性或者男性的接触机会会更多一些,交友也更方便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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