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过了,将来老了才不会后悔。找人搭伙过日子,总得找自己看着差不多的,要是一点感觉都没有,那纯粹就是拉郎配,将就着早晚得出事。”
无奈地看了眼自己身边的女人,王三明忽然觉得他的情况就是大侄女口里的拉郎配。当初他喜欢的是隔壁村吴家的一位姑娘,他妈嫌弃人家里穷,不要。
找了个朱大红,没几天就订婚了,朱大红家里虽然也不富余,老丈人也曾狮子大开口,奈何朱大红胆子大,一说好就跟他同居。
他妈拿捏着这点,没应他老丈人的要求,就随便打发了点彩礼,把人给哄进了家门。
估计他妈这是又想故技重施?找个什么远房舅舅的女儿,随随便便给点彩礼,把人弄进来。想想也不无可能,老四眼下有点小名气,想骗个把小姑娘也不是骗不到。
看他要真想跟大队长的女儿结婚,那这事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妈不同意这门亲事,肯定也是怕花钱。
钱对她来说那就是命,不管她有多少钱,都一个劲儿地捂着,不肯舍出来半分。
那位什么远房舅舅的女儿没准还得倒贴嫁给老四,要不是有好处捞,他妈哪里会那么积极。
有时候看看自己的婆娘,再对比一下家里的两位嫂子,王三明觉得他是最亏的。朱大红是替他生了三个儿子,可犯浑的总是她,弄的他都没脸见人。
他不亏谁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