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县城内府衙外,原本朱红漆身的登闻鼓已经被风霜打磨得褪尽色泽。
姜昕今日着了一身素白长裙,漆黑长发轻挽披肩,无半点装扮。
原本红润的小脸多擦了点儿妆粉显得十分苍白,加之没点红唇,瞧着反觉虚弱。
由于县里很少会有什么大冤大案,所以这登闻鼓多年不曾响起。
此时街边百姓见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持锤击鼓,都有些好奇是遭了什么不平事,没一会儿,衙门口便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
在鸣鼓近十声后,府衙大门打开,衙役出来询问大致细节。
了解过后,带进衙堂进行问审。
高堂之上,柴县令身着藏蓝色官服正打呵欠,大梦初醒难免困倦。
本以为是什么乡野村夫或半老徐娘生活不如意要状告子女或夫妻,结果一看,竟是个妙龄少女,一下来了兴趣。
抿口茶醒醒脑,“堂下何人,为何击鼓,所为何事啊?”
姜昕行礼,“民女姜昕,今日击鼓乃为三事。一为状告柳溪镇孟家刘氏心肠歹毒,为给儿子娶妻逼媳妇卖女儿。二为状告柳溪镇孟家四女玲月口无遮拦,随意污蔑他人清誉。三为状告柳溪镇孟家大媳王氏,五年前为报情仇使凶杀人,五年间多次下毒意图杀人灭口。”
前两条听着好像都不是很严重,但这第三条一出,柴县令的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只要不涉及人命的官司,都不难处理。
但若是命案,就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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