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薄情的人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肯认(5/13)
的性子,可都没用,最后爷爷没办法了,见他没能见到什么交心朋友,那就养一只宠物陪他吧。
所以,爷爷买回来了一只阿拉斯加犬。
那是一只很小的阿拉斯加犬,白乎乎的,很可爱,不过少爷不感兴趣,直接拒绝:“不要。”
不过就算他拒绝不要,狗也已经买回来了,并且那是一只傻狗,莫名其妙就认定了他是自己的小主人,黏他黏得紧,就算被少爷各种冷着脸嫌弃,让它走开,不要靠近自己,嫌它很烦,但这只傻狗还是傻乎乎地摇着小尾巴黏着他一人。
小少爷有一段时间烦死它了,走到哪里,狗就跟着到哪里,甩都甩不开,并且这只傻狗动不动就傻乎乎上来舔它,小少爷别提多讨厌它了。
小少爷讨厌它,讨厌它,嫌弃它。
以至于他直接给狗取名字:厌厌。
这名字是双倍讨厌的意思。
可见少爷多讨厌它,它简直气死小少爷了。
后来,少爷起初最讨厌的这阿拉斯加犬,也就是所谓双倍讨厌的厌厌跟了他漫长的十多年。
它陪着少爷走过童年,再到他成年。
“汪汪汪!”
狗叫声响起,拉回了封祈里的思绪。
他掀起眸子看着路灯下,被主人牵着的一只狗,正在对他这个陌生人露出牙齿叫:“汪汪!”
“好了好了,别叫了,大晚上的,会吵到别人了!”牵狗的主人无奈地笑着摸摸它的脑袋瓜,“太晚了,我们回去吧,回去了喂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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