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闻窗外事,亦知道外界很多人都在议论他。
议论他这把“孤鹰”最锋利的刀。
他并不意外,甚至毫无触动。
杀人对他来说早就算不得什么稀罕事,从十六岁起,他的双手便沾上了鲜血,杀的要么是威胁柏先生安全的人,要么是柏先生想杀的人。
他精通射击,极为灵敏,任何突击步枪、狙击步枪都能玩转。他就像一个杀人机器,只需一枚子弹,便能精确地取走一个人的性命。
杀迟曼甄与杀任何一个无名马仔,对他来说没有区别。
休养了半个来月,整日除了睡眠、用药、少量进食,就是奉命去陪那只骄傲的白孔雀,他的身子骨总算好了些许,不再像刚流产时那样吃多少吐多少,也不再时时刻刻被剧痛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