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
李纵自然是没有问题。
又把之前的两首诗默写了下来。
一首是杨万里的《多稼亭前两槛芍药,红白对开二百朵》,没错,它的名字就是这么长。
另一首则是《杂曲歌辞?妾薄命》,这原本是用来描写宫女跳舞的诗。
当这两首诗都完整地被李纵写下来后,众人又是看了看。
看嘛!
这才像是花会的诗,第一首写花有了,第二首,写人也有了。
所以不是他不能写,只是他已经写过了,可能也写腻了。
因此,当要他写第三首的时候,他注重的,就不再是花会上的东西,而可能是自己的心境、
这三首加起来,完全可以当成是《夏日花会·其一芍药》、《夏日花会·其二仕女》、《夏日花会·其三炎日》。
这三首诗下来,所有人对李纵又有了新的认识。
虽说不至于很惊艳,但已然到了不敢小觑的地步。
而且……
关于诗风方面,李纵的描写也是十分简单直白。
就是大家一读就差不多能读明白的那种,不明白的地方,那一定是他用修辞了,像是比喻这种,而不是像陆议自己的叔叔那样,追求的是复古的感觉,十分繁缛。
在简单之中,不乏精妙回味之处。
这大概便是他的诗风了。
当然了!
仅凭如此两三首,便下断定,也太早了。
陆议在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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