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晕的,有的却说是一个身材矮小得像个少年一样的人。并且那人光着上身蒙着面,从天而降,也不知道从哪里跳了下来,整个人直接砸到他们的车头,接着车就失控,撞向墙壁。接着便硬生生用蛮力拉开车门,把他们一个个扔出来打晕。对了他们说那人是用上衣来蒙面,所以光着上身,在他的脖肩之间有个纹身,至于纹身是什么样的,他们不记得了。”
陈队长接过来一看,几乎所有的口供都差不多,区别在于对那神秘人的身材描写。
“那辆车拉回来了没有?”陈队长问。
“拉回来了,按照你的吩咐,任何人也不能够对车辆进行拍照,包括局内的同事。”
“好,我们去看看吧。”陈队长和他的同事一起,来到警局中停放那辆车的位置。
车头引擎盖上,深凹陷处,有两个不真实的鞋印,陈队长把手放上去一对比,凭着多年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
“救纪晓月的人,应该是一个身高约在一米六左右的人,从这个鞋印可以看出,这是种质量比较普通,价格相对也比较低廉的波鞋。不过要从高处跳下,踏中车头并造成这样的凹痕,至少要三十米高度或是体重超过两百多斤的人,从体形上看。拥有这样的体重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