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了一点。
“是啊。”
“我算是很不喜欢吧,当军人这种事。”
*
在谈判桌上,叶秋也不是不能当伪装系的老狐狸,应该说他比全家人都擅长那种虚伪的应酬。
可这不代表,叶秋就觉得谈个恋爱,自己也得搞那一套。
他叛逆,叛逆到了骨子里。
上学时,叶秋想不明白为什么要上学;当了军人,他又想去学商;等坐在办公室没两年后,他就拿赚的十桶金环游了世界;环游世界途中,他又觉得外面的世界也就那么回事,于是兜兜转转,找不到有趣的东西,才又接手了公司。
听上去相当三分钟热度,连叶秋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是适合跟别人组成家庭的好男人。
但叶秋想,如果自己喜欢的对象不喜欢最真实的自己,那也没必要继续相处下去了——虽然他至今也没相处过几个女性。
身边这个小的,都算是他近两年除了自己老妈外最能还好相处的一个了。
叶秋想着,一边为自己感到凄凉,一边又享受着和这点难得的休闲时光,阳光一洒,浑身骨头都被洗刷了一遍,轻松惬意。
两人斜前方,又有新一个学校赶到了操场,正在开动员会,有领导讲,要为自己身上的军装而自豪。
叶秋踩着半枯的树叶,踩得咔嚓响,说话还是慢慢悠悠的,“我啊,不觉得当军人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也不觉得为国家流血流汗就是英雄了,小时候这种事挺傻的——说不定现在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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