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KTV。
因为脚伤未愈,我决定先行回家,和众人告辞后在路边等车。九点的光景,天色已经完全暗下,只有路灯明亮的灯光,在头顶上方闪烁。有不知名的小飞虫,绕着那团清冷的光晕追逐。
飞蛾扑火,扑火的却不一定都是飞蛾,也有可能是消防员。
我觉得自己这话挺有逻辑性,但是苦于无人和我分享。一转头,看到罗鹏益从夜色中缓缓而来。于是,我觉得这话还能加一句:扑火不一定是你老总,但是纵火的十有八九是他。
“没车吗?”他在我面前站定,身上弥散着淡淡的烟草味。
“运气不佳,要什么没什么。”我摊手。
罗鹏益看了我一眼,“走吧,我送你。”
他走了两步,见我站着不动遂解释道:“你别担心,我和她说清楚了,那件事与你无关的。”
“我不是担心。”待他说完,我指了指脚下,“我是脚疼。”
罗鹏益大半张脸隐在路灯照不见的阴影中,隔了好一会我才听到他无奈的声音响起,“那你在这里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