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吸引力。所以,精灵族一直都是上苍的宠儿,他们感悟法与道,比一般人更加容易,他们在修炼的时候,纳聚天地灵气更加快速,吞吐量更加大!
因此,他们体内的鲜血又被誉为“道血”,即大道之血,服用后闭关,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吸引庞大的天地精气,以供吐纳,甚至,就连在感悟法与道之时,都能事半功倍!
如此,这一族怎么可能不强大?
甚至,在整个太古时期,他们都是最强盛的种族之一,隐隐有和龙族等强族争锋的架势。
只是很可惜,这一族太喜欢安逸了,明明有着争霸天下的实力,却没有制霸天下的雄心,只是安逸的生活在他们的老林子里面,裹着他们自以为的安逸生活。
可是,他们生错了年代。
那是一个乱世啊!
乱世,众生如刍狗,所谓苍生性命什么的,根本不值一提。
这样一个种族,又怎么在那样一个乱世生存?根本不可能!
无数的精灵被猎杀,他们的鲜血成为了许多强族最喜欢的“消耗品”。
渐渐的,这个种族没落了,即便是强者如云,也抵不住天下万族的贪心,只能逃到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苟且偷生。
痞子龙没想到的是,刑天体内竟然流淌着这样的鲜血,而且,它感受那气息,分明就是精灵皇族才拥有的最纯净的“道血”!
“他,简直就是扯犊子!”
痞子龙彻底凌乱了,看着刑天的时候都有些眼红,低声叫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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