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手端了酒、一手举着烤肉,身边恭恭敬敬地站了一个奴隶。奴隶身体强壮得像头牛犊,他善于徒手搏斗。每当主人外出时,他就跟随着护卫。
这位奴隶主饮了口酒,忽然从夜色里看到由朝歌城外急匆匆地赶回来一个人,这人是费仲。费仲骑了马有些慌张,马后跑着的是他的奴隶——费仲以前是奴隶,现在他也有奴隶了。他们刻意躲避着明亮火把和簇拥的人群,从广场边的暗影里跑过去。
没有什么人发现他们,但是这位喝酒的奴隶主一眼就认出了费仲。因为费仲以前就是他的奴隶,是商王提拔了他。这个小小的奴隶主鼻子里哼了一下,“一个奴隶!”他说的是费仲。
奴隶们的来源,或者是战争中虏获的俘虏、或者是触犯刑法者,再就是奴隶所生的子女。也难怪这位小奴隶主会这样瞧不起费仲了。
按着祖宗之法,费仲只配做侍候主人的仆、放牧马牛的圉。但是费仲做了纣王驾前的官员还不是让小奴隶主最愤愤不平的,他最不能容忍的是费仲摆脱了奴隶身份、有了权力之后竟然明目张胆地收取周伯的好处,也就商王不知道罢了,别人谁不知道?费仲仅收受周伯送来的美女就有六、七名之多。看不见的财物就更说不清了。
借着酒劲,这位小奴隶主对自己身边的奴隶说,“你只要杀了费仲身边时时保护他的那个奴隶,我便焚了你的丹书,不再让你做奴隶了!”
奴隶说,“主人,我知道你说的那个人,他和我一样,是费仲的护从。据说他能够手撕野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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