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户口脱漏现象很严重,年龄不实“或年及成丁,犹诈为小,未至于老,已免租赋”,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隋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利于发展生产,成为当时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因为裴蕴曾经做过几任刺史,对其中的内情比较清楚。于是他上疏,提出了一整套核实户口的措施。他奏请采取的“貌阅法”,也就是说,每个户口均由官司检阅,与本人核实,这样,不但性别、年龄能够落实,人数也比较可靠。为了贯彻这些措施,他还规定:“若一人不实,则官司解职,乡正里长皆远流配。”又规定了奖励告发的办法:凡有户口漏报者,告发者只要“纠得一丁者,令被纠之家代输赋役”。
这些措施付诸实施后,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结果“计账进四十四万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口”。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采取按人查对户口的“貌阅法”,确是一项有利于核实人口、促进生产的政策。尽管裴蕴提出这项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加隋朝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客观上对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增强国家的实力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此,隋炀帝很满意,他向大臣们说:“前代无好人,致此罔冒。今进民户口皆从实者,全由裴蕴一人用心。古语云,得贤而治,验之信也。”由是渐见亲委,拜京兆赞治,发擿纤毫,吏民慑惮。
没过多久,擢授御史大夫,与裴矩、虞世基共同掌机密。裴蕴善候伺人主微意,如果是皇帝想怪罪的人,则曲法顺情,锻成其罪。如果是皇帝想包庇的人,则附从轻典,因而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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