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损毁红军声誉,破坏军民关系就是最大的犯罪。
回民自治政府裁判的第一个案例,被斯诺收入《西行漫记》介绍给国际社会。
红军到来前,在豫旺、环县一带活动的有两股较大的土匪,豫旺、马家大山一带是张彦彪一伙,环县、惠安堡一带是赵恩忠人称赵老五一伙。
豫旺、环县紧邻,两支股匪在抢地盘、扩势力方面常有磨擦,赵老五势力较大,每每打压张彦彪,就结下梁子,都寻找机会报复对方。
机会来了。8月的一天,赵老五的母亲坐轿子到豫旺莲花山还愿,除了4个轿夫还有8个背着枪的护卫。张彦彪就带人打劫了轿子,掳掠了赵老五的母亲。
而在这之前,张彦彪在马和福等人劝导下,已同意接受红军改编,改称“豫旺县江湖抗日游击队”,张彦彪任队长。马和福知道这件事后,立即报告军团政治部并亲自到张彦彪的营寨说和。刚开始张彦彪态度坚决,让马和福不要管,一定要以此要挟,好好治治赵老五。因为他们都知道赵老五虽为土匪,却是个大孝子,抓住他母亲可是个大筹码。
马和福耐心给他讲道理:
第一,你现在不只是哥老会老大,更是江湖抗日游击队队长,红军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抗日,正准备跟赵老五洽谈,你这样做让赵老五以为是红军支使你做的,会造成不必要的骚扰和麻烦。
第二,虽然你们是江湖内讧,但事情发生在豫旺堡区回民自治政府的地盘上,不能因你俩结怨,让赵老五报复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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