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论派出多少斥候,就象人家长了千里眼一样,去一个失踪一个,去两个失踪两个。什么消息都没有得到,只通过他们大军行军留下的,还有烧杀时留下的痕迹,大致作一个判断。
踏踏踏!
几声清脆的马蹄声响起,几句斥候骑着马飞奔而来,到了近前,下马禀报:“将军,敌人还人一个来时辰,估计就追了上来。”
王画说道:“很好,再探再报。”
然后转过头来,对三个兵曹说道:“准备吧。”
三个兵曹立即下令,先让手下将血字营的绳褡放在自己的马鞍上。这是血字营的招牌,击敌一名,割士兵鼻子一只,串在绳褡上,但为了区分军民,绳褡的另一端挂上头盔,一名胡人的头盔代表着杀死一名胡人正规士兵。
看到这些血淋淋的鼻子,三郡士兵再次想要呕吐。还没有结束,还要换装,穿上血字营的红色甲装,又是一种浓浓的血腥味冲到鼻子里面。让三郡士兵再次心中翻涌。
那边血字营的士兵也在准备,他们穿上胡人的胡装,然后捡起地上的绳子,将自己的手捆着。也不是真捆,只是让远处的人看上去,他们象是被捆绑在一起就行了。实际上他们身前就是大车,大车里面的弓箭随时都可以拿出来。身后是一匹匹战马,也可以随时翻身上马决一死战。
一些士兵也主动停止笑闹,这是血字营成立以来,正式的第一场鏖战了。而且对方的士兵来滚越多,一开始斥候禀报只有八九千人,现在听说了王画的斑斑劣迹后,又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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