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三十三章,田润第一次直接指挥守城战的时候,有这样的描述:“八十步,六十步,五十步!田润一声令下:‘射!’”
其实,在其它书籍也有类似的描述。只不过有些,过分了一点。把敌军放进二十步距离才射。如果是现代武器,二十步距离才开始射击,是可以的。但是在三国,在弓箭为武器的情况下,近于五十步,就是射击范围之外了。那还射什么射?
于是,第三个区域就出来了,也就是距离城墙五十步之内。这个区域,守军士兵以正常姿态是射不到的。如果要射,就必须把身体探出城墙。射不到,守军就只能扔砖石。在没有看见的情况下扔砖石,其打击效果取决于攻城部队的士兵密度,而不取决于守军的砖石。要想获得有的放石的效果,就是探身出墙射击。
这样,我们就知道了,攻城部队与守军对射,射的是什么?就是射的那种探身出墙的人。
……
大盾兵构筑临时堡垒的位置,是距离城墙七十步。干嘛不继续前进,进到五十步之内,再去构筑堡垒呢?谁提这样的问题,谁就负责举大盾。我们都钉过钉子,用一般的、两斤以下重量的小锤钉钉子。你能敲击多少下?没数过?就算是无数吧。但是请注意,你是由上往下敲的。换了在墙了钉呢?你就费力多了。再换,在天花板上钉呢?这下你敲不了多少下了吧。
举大盾也是这样,射箭也是这样。距离城墙越近,就越是举得高。举得越高,就越是不能持久。另外,攻城方城下对射,目的是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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