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勋睁开双眼看着外面高挂的太阳,愣了一会儿才想起今天要去吕率的画展。
他有些疲倦的伸懒腰,前一天他突然灵感爆发,画了一整夜的画,到早晨才把画告一段落。
慕容勋是个挺知名的画家,因为他独特的画法以及构图,在大学期间就得过各种奖,虽然许多人想找慕容勋作画,但任性的艺术家是会这样屈服的吗?
不,当然不会。
从毕业到现在,他还没找过任何一份正经的工作,每天都是埋头在家作画,要不是他比赛得来的奖金够他生活,慕容·废柴·勋早就该饿死家中了。
起床后他就直接去浴室洗漱,还在浴室抓了把头发,把头发抓得像模像样才又回房间挑挑拣拣地选衣服,虽然他不自恋,但对于衣服品味还是很有要求的。
至少出门在外不能穿的邋里邋遢,看起来像是睡天桥下的流浪汉一样。
他挑出一件浅色衬衫配上米色外衣,最后再配上一条破洞牛仔裤,换好衣服后慕容勋又在房间里的全身镜前整理仪容,确定衣服和发型都没问题,才背上侧背包准备出门。
到玄关时,慕容勋又在他的众双鞋子中挑选配这身衣服的鞋子,最后他挑中一双褐色的马汀鞋,慕容勋把脚上的居家拖换成马汀鞋就转身出门。
路上,慕容勋先是到一间中式的早餐店买份烧饼和豆浆,他的穿着太不像会来这边买早餐的人,导致许多人都偷偷地打量着慕容勋。
慕容勋长得很好看,微勾的桃花眼配上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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