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军北上的速度非常快。
两条腿能跑,这或许是起义军的特色,毕竟生存环境恶劣,逃跑是家常便饭,久而久之,成了活命的本钱。号令一下,拎起坛坛罐罐就跑,翻山越岭,披星戴月,四条腿的马都追不上。
李虎在大山里待了好几年,一直自诩身轻如燕,跑起来连老虎都追不上,不过现在他不敢吹牛了,因为他看到黑山军的那些家眷,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个个背着几十斤重的东西,竟然两腿如飞,一天一夜都不停下来歇口气。
直娘贼,这都是些什么人?铁打的啊?看来脑袋就是重要,当脑袋岌岌可危的时候,不论男女老少,都能把自己的体力和意志发挥到极限。李虎坐在路边,一边伸着舌头喘粗气,一边大发感慨。
罗思南牵着堆满包裹的雪骐,背着一个大篓子,手里拿着一杆大旗,大汗淋漓地走了过来,“哎,轮到你扛大旗了。”
“你没看到我像狗一样正在喘气啊?”李虎有气无力地瞅了她一眼,然后吐出舌头真的像狗一样“呼哧呼哧”地喘起来。
罗思南睬都不睬他,抬手把手上的大旗仍了过去,然后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珠,忿忿不平地说道:“你还是不是男人?我们虎烈军三个人一匹马,除了你,哪一个没有背东西?就你最轻松,还叫得最凶,我看你就是一条狗,还是一条大懒狗。”
李虎心虚气短,悻悻然地没敢接腔。
“快走啊,还磨蹭什么?”罗思南气呼呼地吼了一嗓子。
李虎摇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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