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坦言:杀人者死!就是要在世人的心中拉起一根敬畏生命的弦。倘若世人以为好人杀人可以不偿命,那么就会出现有人杀了人之后再拼命的证明杀人者是好人。区别对待的结果就是世人心中的敬畏消失,从此世上多了无数冤魂。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也不会比谁多一条命。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要区别对待杀人者呢?要是世人拥有了裁决他人生命的权利,那律法的价值何在?
刘立不认同父亲的观点,华夏自古以来道德至上,锄强扶弱的理念深入人心。文以立世,世家子弟以人望贤能名扬天下;侠以佐世,寒门子弟靠义气用事名闻乡野。倘若坚持杀人者死,那就是绝了侠者的生计。
刘正觉得杀人者死是尊重生命的根本。作为律法最核心部分,一旦发生动摇,就会让世人找到无数不死的理由。结果就是律法失去约束力而形同虚设。
律法的根本一旦出现松动,今日好人杀人不用死,他日有故无故杀人也可以找到不死的理由。那么被杀的人怎么办?谁还会信任梅园颁布的法律。
礼崩乐坏春秋乱,秩序崩溃的结果就是世人失去敬畏之心。汉承秦制,也继承了律法的核心内容。即便是前些年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制霸天下,也没有人敢拿律法开玩笑。高祖立制:非刘姓不得封王!伴随着整个时代却被无知的献帝给动摇了。
异姓王一问世,汉制就形同虚设了。如今梅园立法定华夏,杀人者死就代表着律法的尊严。谁试图撬动这条法规,就是在破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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