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更换县令,只有州一级别的主官,才能对县一级的七品主官进行调动或者是任免。
把任官的权力缩小,就是为了避免天高皇帝远的恶事发生。
州刺史才能决定县令的任免,郡守没有资格插手。为了避免上下级之间的矛盾,同时维护上级的权威,郡守对辖区内的县令拥有考评权,和为期一个月的停职待命权。
这样一来,县令可以向州刺史申诉,从而决定去留。这就可以避免任人唯亲。
同时,郡守要是不满意州刺史的决定,还可以向梅园政事堂申诉,这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持县一级别官员的稳定。
至于郡守级别的官员,由梅园政事堂考察之后,报经五相会议批准,再由兴汉王刘正亲自颁发任命书和官印。
从郡守起,新郡守一旦完成交接之后,旧郡守的相关印鉴一律销毁,以此来避免无印郡守的存在,从而破坏了地方府衙的信誉。换人的同时也要换印,人与印相符,就可以完成交接。
为了避免狸猫换太子的情况发生,刘正会安排情报部跟踪了解郡守的到任情况,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会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
至于州刺史,必须要有十八部主官的任职经历,才有资格提起任命。刘正想要把州一级的最高长官打造成“识大体,懂战略,知进退”等三位一体的综合型人才。
对于文官体系,九品十八级,垂直交叉管理,坚决杜绝低品高配现象,或者是五相门人七品官的闹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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