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刚坐下的时候,正堂就开始了审理案件。
冯妇状告冯翁案。
具体的事由是冯妇家翁四旬失妻,并未续弦。
冯妇之夫在外行商,累月未归。
冯妇侍奉家翁,本来无可厚非,然而家翁壮年无妻,见色起意,便调戏了她。
冯妇侥幸脱身之后,出于义愤向刑部衙门报案。
胜芳刑部衙门的主审叫魏铭,听了冯妇陈述的案由之后,对派人寻来冯翁,两人在后堂对质一番。
冯翁理屈词穷,只得认罪。
然而冯翁体弱多病,让魏铭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更害怕冯妇以此为由,拒绝侍奉冯翁。
侧堂合议的时候,魏铭倾向于偏坦冯翁,薄惩冯妇。
陪审魏义谏阻说:“主审,就事论事,不可轻慢了律法。”
冯翁调戏儿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可乱判,得依法宣判。
魏铭说:“刑部执法十几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件。”
冯翁可是被人抬着上的堂,要是判他有罪,那冯妇就有了不孝的理由。
万一有恶妇以此为据,行不孝之举,又不利于百姓教化。
魏义说:“不然!”
冯翁调戏儿媳,事情属实,理应受罚。
要是出于教化考虑,判决冯妇有罪,恐伤风化。
更何况冯家是由儿媳妇当家,要是她心中的不平之事,得不到刑部衙门的公道,吃亏的可就是冯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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