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字。
田豫成了第一个书写状纸告状的人,后面的人有样学样,告状的规模越来越大,告状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
民众的觉醒速度还是非常快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特别的强。
甚至有人在状纸上写道:“家有幼子,年仅两岁,闻黄巾军贼帅路过,凶名太甚,遂嚎啕大哭,半个时辰,方才止啼。余焦头烂额,劳心劳力,特来状告,以求安慰!”
郭嘉看了状纸,忍俊不禁,于是就在状纸上面批复道:“事实清楚,但是无法证明儿子啼哭的原因,是黄巾军贼帅程远志,长得太凶导致的。更没有证人佐证贼帅曾经登门拜访过,据此认定证据不足,不予采信,不予立案!”
身后等着告状的人轰然大笑,写下这张状纸的人红着脸,忙抢回了自己的状纸,仓惶逃离。
才跑到大门口,就被左臂上带有律部的人带到一边的房间里,阎柔亲自对他普及法律知识,对他说:“虚报案件,浪费公共资源,也是一种犯罪。更何况是假借报案之名,娱乐大众,谋取到了身心愉悦的私利,特判罚劳动改造七天,以儆效尤!”
阎柔张贴告示,上面写着:“我们欢迎各位前来告状,仅限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成,疑罪从无,更不得弄虚作假。”
与此同时,还把那位“状告程远志,令小儿大哭”的告状者进行了处理。并且把处理结果,告诉了前来告状的所有人。
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民众,在兴汉军的管辖范围之内,告状必须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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