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放入萧邦的米饭碗里。“好吃吗?”
“嗯,不错,味道还真不错!”
一直到元旦,我和萧邦都是平时各上各的班,偶尔有空了一起出去吃点好吃的。
当然,在工作稳定后,我并没有搬出萧邦的房间,不是我不搬,是他不让。但我们也没有睡在一张床上,近三四个月时间,他都打地铺呢!说出来或许自己都不信,正处于干柴烈火的两人,竟然能如此把持得住。
有时候我怀疑是不是自己有问题亦或是他也有问题?
可能是我之前的想法太传统了吧!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男女只有结婚了才可以住一起。
后来上班久了,接触的人多了,见多识广了,发现我的真是太保守了。这儿上班的男男女女,只要是出双入对的,哪对儿不是同居?节操,在这个年代,呵!或许多年后的词典里再也不会出现这俩字了吧!
有时候,看着萧邦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会想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要不就以身相许了吧!可又回头一想,不行啊,我们还未结婚,有些东西不应留在让人想起来就觉得甜的洞房花烛夜吗?可有时候,看着他,真的是太令人痴迷了。
内心常常像被蚂蚁啃噬一般,煎熬着、纠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