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抓了人要放出去,但赃款赃物那肯定是要“没收”的,否则怎么保证执法者的积极性?
史塔西门拿了抄来的美元,找黑市换成东德马克,然后在东柏林消费一圈,回头再利用自己身份去银行换回美元,这种事情人人都想做,就看有没有机会。
……
爱德华对这些钱倒是不怎么上心,随着对伯格曼遗产的分割搬运进入“深水期”。
他拿到的好处也越来越多,表面上的浮财诸如现金,珠宝,有价证券之类爱他是想都不要想的,自然是要孝敬给背后大佬和社团的。
那么剩下来那些硬骨头,就是赏给底下人的。
可伯格曼一生苦心建立的养老王国,被蚂蚁搬家的过程中,爱德华和EY律师事务所可是提供了很多法律咨询,零敲碎打收了不少钱。
他自己还注册了好几家外包公司,向”伯格曼项目”提供各种人力资源外包,食品外包、劳务外包等服务。
说白了
就是去劳动市场雇人,然后和自己公司签个劳务雇佣合同,这些人以派遣的名义进入“伯格曼项目组”负责各种具体事务。
但项目完了后,这些人工又回到劳务市场中,他的公司也随之清算关闭。
这样一来,等于是什么都不用做,就从中剥了层皮,金额不大。
但胜在业务多,集腋成裘下来,倒也非常可观。
另外,各种自己的日常花销的费用也可以通过外包公司走账,比如日常吃喝拉撒,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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