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露丝伯格还是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我和爱德华先生会为了维护宪法赋予你的权利在法庭顽强战斗的。到时候你会赞许自己今天做出明智的选择的。”
“但愿吧……”伯格曼此刻显得非常苍老,爱德华有感觉,这并非是装出来的,而是无法克制的从他内心深处散发出来。
是啊,风光几十年,到临死前却被用“卑劣”的手法剥夺掉了所有的荣誉和地位,虽然财产大致没受到损害,但“社会性死亡”是板上钉钉了。
这对伯格曼这种人而言,大概比死都难受。
何况,米国律师向来被称为秃鹰,永远盘旋在司法的上空,一旦发现有猎物被重创后,立刻成群结队的围绕在其周围。
不,甚至说还不如秃鹫,秃鹫不会生吞活剥猎物,只会静候其自然烟气,然后才开始盛大的分尸宴会,而米国律师们,则更不可耐的多,他们盯住猎物后,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其快速死亡,好让自己在第一时间分到最大一块肉。
可以想见,如果伯格曼输掉这场官司,不但要做两年大牢。
这个期间,他会收到数不清的索赔诉状,金额之巨大,甚至几份就可以让他彻底破产。
米国司法是允许惩罚性赔偿的,而律师也最喜欢打这种官司,他们可以主动垫钱来给原告,为的就是在官司打赢后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钱。
而哪怕官司败了,也不要紧,毕竟垫出去的是小钱,就当作风投了,五笔中有一笔能回来就是爆赚。
所以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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