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可以单方面不遵守庭外协议,这对司法体系的损害显而易见。
为了加强说服力,爱德华还拿谢尔顿一案中桑托和海因斯做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执法者可以肆意的撒谎以骗取被告人的“合作”。
那么,必将导致“友邦人士,莫名惊诧,长此以往,国将不国……了”
这十三个字,他先是用中文说出来,然后翻译成英语。
也没说出处,但显然沃德法官被唬住了。
“亚伯拉罕·林肯说过‘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在你的身上我看到这一切。”爱德华最后总结到。
沃德法官显然对此非常受用,他表示他将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来询问特别检查官办公室派出的办案人员,以便全面细致的了解整个案件。
爱德华对此表示热烈拥护。
过了一会,一个叫阿瑟·温斯坦的小伙子被引入更衣室,他是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职员。
沃德法官开始向其询问,四个月前,当弗兰克尔法官作出对伯格曼的判决后,特别检察官海因斯先生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的那份声明的内容;
沃德法官:“我记得那位检察官-海因斯先生发表了一些特别激烈的言论。”
阿瑟·温斯坦:“他只是在表达了对判刑太轻的不满,阁下。”
沃德法官:“这些言论是在州法院-纽约州高等法院宣判之前就在新闻媒介上发表了的嘛?”
阿瑟·温斯坦:“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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