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官常用的手段。”爱德华说到
“可是,海因斯拒绝了……”
“为什么?”
“海因斯担心,如果大卫·希尔的律师知道我用交换性豁免为条件来招供行贿罪,那么在‘美国政府诉大卫·希尔案’中,他们就会全力以赴的攻击伯格曼证词的可信度,以及伯格曼在大卫·希尔一案中作证的动机是否纯正。”
“嗯,可以理解,检察官会认为你是为了脱罪才故意去栽赃大卫·希尔,这样不管法庭怎么判,在舆论上他们可以以此作为反击,而且胜算很大。”
“是的”伯格曼点点头“露丝伯格小姐也是这么说的,但海因斯不死心,他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为此他又反复再其中折腾,就有了今天这个协议认罪的方案。”
具体来说,几方找到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法,但目的依然是和原先一样的:由联邦法官判决一项罪行的刑期(选择较轻的那项罪名-违反联邦食品条例,然后以有认罪表现为由,从轻处理),但不要求州法官预先正式保证按照协议行事。
而是在联邦法官宣判后,由州特别检察官向州量刑法官提出建议:不在联邦法院的判决上加刑,州法院随即立刻判决。
这样的话看起来就不保险了,但海因斯表示联邦法官弗兰克尔向来公正严明,这点举世闻名,他不会重判,而州法官利亚德处于谨慎考虑,不作出书面承诺,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这样还能避免之后大卫·希尔方面继续找麻烦。
同时在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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