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当律师也方便不少,与其在法庭上和对手辩个你死我活,拿个政府项目成为政府的司法合作伙伴,用纳税人的钱给自己撑台面,这不香吗?
还有个原因他没敢向任何人提:上辈子有篇课文叫做《竞选州长》,让他大开眼界,穿越过来后,虽然错过了那段竞选的“黄金时代”,但既传之则安之,好歹也要领略一下米利坚的传统艺能吧。
那个爱德华之前在纽约城大学念书时倒也干过类似差事。
只是那时候是个混混学生,对方自然也不会让他负责大项目,当个喽啰兵打打杂跑跑腿而已,资本主义社会更讲求量材施用。
反正是党派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通常做的事情是,比如,白天把“麦克·华莱士才是市长”的牌子钉到行道树上,或者说服车主贴上印有“麦克·华莱士是最好的选择”的车贴,在华莱士演讲的时候帮着看场子维持会场秩序,践行“下手时不见人,下手后没有伤”的作战要求把捣蛋者架出去扔到街上,或者骑着自行车以玩命的速度在两个办公室之间来回传送递送文件。
到了晚上又是另一番活动,把印着“梅根才是市长”的牌子拆掉,然后一把火烧了,或者给保守的人士打电话“嘿,梅根是个碧池,选她上去,纽约会成为全美国的淫窝”等等。
但现在作为耶鲁法学生,未来的精英集团成员,自然有更重要的任务等着他去完成-负责两个地区的选举拉票工作。但爱德华觉得对方之所以让自己承担如此重任,只怕也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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