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真是不如当年,随便一点风吹草动就怀疑有人暗中针对。
“不过……也多亏老爷你做出选择,要不然还要继续干副科长这种没实权的位置。”班恩宽慰道。
洛斯特摇了摇头,什么职位并不重要。
只是,在政府部门干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什么成就,如今年岁见长,他总想着,在退休养老之前,干出些事情来。
年轻的时候,虽然父母早亡,但洛斯特还是有些家底的,至少在乡下衣食无忧的过上一辈子没有丝毫难度。
但他就是想闯一闯,就是想干出些成绩,一颗不安的心时刻跳动着。
所以,他将乡下的田地和房产变卖,找到村子的民兵队长,在他的指导下练到二级骑士,之后毅然选择参军。
从现在来看,他有美丽的贵族妻子、调皮的女儿和志向远大的儿子,住在大房子里过着优渥的生活,衣食住行都有人伺候。
这样的日子,如果当年他选择留在村子里守着家中的那点土地,就根本只是奢望。
原本洛斯特已经对此很满足了,也确实悠闲的坐在办公室里度过了漫长的悠闲时光。
直到某一天,他早上起来照镜子时发现,两鬓的发丝竟然已经变白了许多。
‘我的一生,就要进入晚年了吗?’他问自己。
洛斯特不甘心。
所以,之前从未选择站队参与政治的他,终于做出了决定。
他投靠了平民派系,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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