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半金磅。
很少,但可以让他和弟弟每顿都能吃上黑面包,不至于饿肚子,月底如果剩下点,还能买一块小孩巴掌大小的鸡肉解解馋。
在肖恩帮,他认识了一个人,两人都有悲惨的过去,所以很快成了好兄弟,但没过多久,这个人就因为在中产区偷窃被抓,送往内陆的矿山挖矿去了。
贝尔原本以为再也见不到好兄弟了,却没想到,三个月前,他再次出现在贝尔的眼前。
两人时隔四年的再次相见,地位已经天差地别。
他的好兄弟一身得体的西装,口袋里还有一块精致的怀表,梳着大背头,可谓是意气风发。
而他呢,仍然是在平民区勉强生存的小混混。
好兄弟并没有嫌弃他,而是准备带他一起干一件大事。
事有多大呢,他告诉贝尔,如果成功了,他会得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金磅。
贝尔无法想象多少钱才能让他一辈子也花不完。
‘至少买一间两层的小楼,雇一个会烤肉的厨师,还有两个女仆,给弟弟和自己娶个老婆,算下来要两千金磅才够吧。’
他这么想到。
对于从来没去过中产区的贝尔来说,这已经是他想象力的极限了。
贝尔很高兴自己的兄弟还记得他,不愧是好兄弟。
直到现在,他被打断了一条腿,弟弟被人拿刀指着,也是这么想的。
他的兄弟已经告诉过他,行动之后一定要赶快跑路,但他因为要接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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