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客气,我一边套回围裙一边笑道
“找回记忆的第一课,女朋友饭菜的味道,所以还是我来,你帮我洗菜。”
说着我把削皮刀递给他,在冰箱翻个底朝天找出鸡蛋火腿,这群男人平时在家都喝西北风吗,冰箱比裤兜还干净。
我做菜的水平不上不下,都是之前去天真家吃饭,帮他妈妈打下手时学的,小哥对生活品质几乎没有要求,糊弄他绰绰有余。
等到两菜一汤出炉,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小哥象征性忙活两下就被我推出厨房。
吃饭时小哥还简短的夸赞一句“好吃”,我感觉他有点莫名的可爱,似乎没我想象中的那么直男。
吃完饭后我准备收拾碗筷,小哥伸手按住我的胳膊,瞟我一眼,没有说话。
我顿时被这种熟悉的气场飒到,这是小哥以前常用来表示“不赞同”的一种方式,我一瞬间形成条件反射,怂在原地一动不动。
等我缓过神来,小哥已经端着碗走进厨房,还顺手带上了门,我心里不禁感叹,演技再好也扛不住惯性,我之前到底是有多怕小哥。
下午的时间我们各自看书打发,小哥的书架上都是一些科普类书籍,什么《量子力学》、《平行宇宙》、《万物皆数》,看着就让人头晕。
小哥看的书这么高大上,我也不好意思掏出我的哆啦A梦漫画,于是我从教材里抽出一本《数据结构》,窝在沙发一角背代码块。
背书是一件既枯燥又乏味的事情,没几个小时我的眼睛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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