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厮杀。这些特征兵马成员,虽然装备是整个大唐最好的,训练是整个大唐,最科学,最严厉的。但是,毕竟以前没有经过战争,经过血的洗礼。所以程处默打算,让他们拼命的厮杀。一旦过了杀人见血这一关,那他们将成为大唐最强悍的战士。反正,守城的话,就算不要这些战士,他一个人,也能将所有人打退。现在能锻炼一下他手下的这支特战兵马,何乐而不为呢。
战争,一直陷入胶着之中。程处默了两个弟弟,经过他的三四次的改造,现在力量上也飙到了5000多斤。他们的武器就是当初程处默用过的巨型狼牙棒。这两个人,就像猛虎入羊群一样,在整个战场上面驰骋。哪里有危险,哪里有缺口,他们就去补上。一直杀到到现在,两个人已经成了一个血葫芦一样。
在攻城战中守城的一方,本身是具有很大的优势。你想想看,一个是从上往下挥武器,一个是要从下往上挥武器,力道都不一样。并且特战兵马成员的装备非常好,盔甲,都是精钢打造,所以一直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出现很大的伤亡。而高句丽和百济的联合大军,面对这样到武器不入的钢铁怪兽,却是无可奈何。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对面高句丽的将领,也是懂得这个道理的。他非常的焦急,如果再久攻不下的话,必须撤退,休养生息一番。于是他下了命令,让更多的武装部门,去参与攻城战。
程处默也发现了敌军的动向。“看来敌军是真的要拼命了。不过既然你敢来,我就敢杀。”说着,他终于从主帅的座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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