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装扮、喜欢什么人都了解的一清二楚。甚至她的一个眼神我都能知道她想和我说些什么,对于她喜欢的东西我了解的程度不亚于她自己。相同的,我们一起去吃饭的时候程疏也能很准确的点我喜欢吃的东西,一起逛街的时候她也能很快的找出我喜欢的风格。
也许是对着喜欢的人想要和他有多一点的交集的原因,和林言偶尔在一起的时候我会觉得我也可以是个话可以那么多的人啊。我本来是只在熟悉的朋友面前才会说很多的话,和一个半生不熟的朋友在一起我只会默默的看着他们聊天、玩闹。
很明显我和林言之间就是属于半生不熟的朋友,只是在这个前提上加了一个我喜欢他。如果让我的那些好朋友看到一定会骂我见色忘友的,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半天不说几句话,和林言在一起的时候话居然可以和老奶奶们一样多。
人就是这样,从最初的不熟悉到最后的了如指掌,需要的就是时间。在慢慢的相处过程中你就会知道他的所有喜怒哀乐以及他所有的喜好,可是我一直都觉得我和林言之间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我和他之间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让他更多的注意到我的事物。例如:相同的兴趣爱好、喜欢上了一个相同的东西,或者其他的一些很奇妙的事情。
我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一支乐队,叫AirSupply。AirSupply是一支双人组合乐队,主唱RussellHitchcock,吉他手兼主唱GrahamRussell.,1976年成立于澳洲,1980年进军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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