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所要表达的意识是问候王凌家里的女性亲属了。这个时候外面已经来了几个仆人,只是那些仆人都被一个高大的壮汉阻拦在门外不得入内。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就大发慈悲地帮你好了、嗯,至于你说的钱,我倒是没什么兴趣,就用谷物来替代吧。”说着,王凌四下看了几眼,发现没有布,于是一把抓住王杰的衣角,将王杰的衣服扯了一大块下来。
至于笔,王凌当即咬破自己的手指,在王杰撕破的衣服上写上如下两行字:
“今,族侄王凌救我王杰于危难之际,余感恩之至,倾优质谷物五百石,于七日内还清,特立此据。”
为了找五百石粮食,王凌可是把自己十个手指头都咬破了,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王凌那变态的体质,他在咬破手指之后,不出几秒钟,伤口就会逐渐愈合,很快结痂。
而高顺在看到王凌咬破自己手指的时候,脸上流出了一种讶异之色。
对于王凌这种地主来说,五百石粮食并不算多,王凌犯不着如此自残。
随后,王凌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刀。看到王凌拿这一把小刀,王杰吓得急忙后退,而王凌哪给王杰机会,一把抓住王杰,用刀尖戳破了王杰的大拇指和食指。
此时的王杰已经是鼻水、口水,外加眼泪水,三水纵横了。虽然心疼那五百石粮食,但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他还是乖乖伸出流血的手指,准备按下指印。
而这个时候,王凌又突然制止了王杰,看向四周。此时王凌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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