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的跑上来。
对方人多势众,此地不宜久留,我拉着李茜,招呼潘胖子快跑。
光哥趴在地上,脑袋汩汩冒着血:“弄……弄死他们……”
那几个马仔抄着酒瓶,嗷嗷大叫着追出酒吧。
我对潘胖子说:“分头跑,不至于全军覆没,你走右边,右边离你家近!我走左边!”
潘胖子点点头:“天哥,保重啊!今晚要是能够躲过此劫,明天咱哥俩拜个把子,义结金兰啊!”
说完这话,潘胖子朝着右边街道跑去,我拉着李茜,钻进左边巷子。
那几个马仔追出来,看见我们分头逃跑,气得直跺脚。
有个带头的马仔手里还提着一把刀,命令另外几个人:“你们两个,去追那个胖子!你,还有你,跟我去追那个女孩!”
李茜穿着高跟鞋,不仅跑不快,而且高跟鞋与地面撞击,还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样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哎呀!”李茜低低一声惊呼。
我回头问她怎么了,李茜皱着眉头:“鞋坏了,崴了脚!”
我低头一看,就看见李茜右脚的那只高跟鞋坏了,鞋跟断了,脚踝处肿了起来,明显是崴伤了。
我灵机一动,将李茜的高跟鞋脱了下来,扔在巷口的地面上,然后我咬咬牙,把李茜背在背上,躲到了对面一个墙角的角落里。
我这是在赌,赌他们会上当。
如果他们不上当的话,我们就死定了,会被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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