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珠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宋颜猛地摁在地上,揪着头发,疯狂的拳打脚踢,“宋明珠,你竟然想害死阿笙,我要杀了你!”
宋明珠不断惨叫,“啊!啊——”
“宋明珠,你这个猪狗不如的畜生,你怎么能恶毒到去抢阿笙的骨髓?他还没有十八岁,他还是个孩子!”
宋明珠却不甚在意的咯咯笑着,
宋颜的瞳孔,蓦地紧缩,双手在身侧握成了拳头,手指关节咯咯作响,“阿笙的骨髓,是你抢走的?”
阿笙病了三年,他们等了三年,终于在一个星期前,等到了合适的骨髓,医院也给阿笙定好了手术时间。
她可以等,但阿笙的身体等不了。
宋明珠无辜的眨巴眨巴眼,“我就抢了怎么着,谁让阿笙不听话,谁让你这么在意阿笙……”
“你这么在意他,我当然要毁了他,我要让你眼睁睁看着他去死,却什么都做不了,我要让你痛苦,宋颜,只有看到你痛苦了,我才觉得痛快!”
“因为我讨厌你,宋颜我……啊!”
而且,骨髓移植手术,在当天就在另外的医院完成了。
如果要等二次捐献,至少要四个月到半年。
“大小姐,大小姐,你别打了!”
佣人三三两两的冲上去,把她拉开。
当时她还不明白,好端端的为什么捐献者说反悔就反悔,还根本没有给她可以挽回的时间和机会,现在她懂了,一切都是宋明珠在从中作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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