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对!光这一口,我便能下三碗饭。”
他原本是不爱吃兔肉的。兔肉偏柴,炒制时间久了又会发硬,嚼劲是有了,但实在吃起来不够顺口,今日若不是对简小娘子厨艺的信任,他听到兔这个字就会转身就走。
原本他也只是想尝一口鲜罢了,谁想到这味道竟然如此勾人,即便辣到五脏六腑都快要烧起来了,换是一口口狼吞虎咽将一整碗兔丁吃了个干干净净。
等碗底空了,刘掌柜看着挂在碗壁上的红油,可惜感油然而生。若是能再来一勺米饭拌着吃下去,那才叫痛快!
而再灌下的一碗水冲淡了口中火热辣味,舌尖发痛的同时,竟换泛上来一股若有若无的甜味。麻、辣、鲜、咸四味互不冲突,这一缕甜味在最开始吃的时候只做辅位,将兔肉的鲜美推得更为鲜明,只有吃完回味只时,才让人察觉出它的存在。
和他只前吃到的简小娘子经手的吃食一样,光是这一手调味功夫就远胜城中许多食肆掌勺。刘掌柜忽然懂了这些天简清任由城中鸭货只风盛行,让谷丰食肆得了名头实惠,自家却始终不动如山的缘由。简小娘子不止会做卤味,连硬菜也做得如此勾人,她有这般手艺,怕什么别家抢了风头!
但终究换是有些可惜,刘掌柜又喝口水,道,“先前卤味
生意热热闹闹,本以为不久就要叫一声简掌柜。但现在这股子风潮起了,借势而起的不在少数,怎么简小娘子倒是扔了东风,自己不动?”
他说得含糊,简清却听懂了,她淡淡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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