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回去。”秦夕顿了一下开口,不同于周千寻清纯的长相,她属于浓艳型美女,眉目间透露着成熟的气息,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走的都是性感路线,不化妆就够火辣了,她却偏偏对美妆搭配极有兴趣,绝对是走在时尚前沿的人。虽然有着这样的设计和艺术感,她却和莫以司一样,主修金融学和经济学。
“唉?结果你们三个都要回去?小千,我记得罗德斯教授有意让你在这直接留任导师吧?还有阿司和小夕,你们不是都收到留任邀请了吗?”对于成绩一般的琼斯来说,这三人的做法显得十分不可思议且无法理解。
“啊,那个啊。”周千寻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讪讪笑道,“我婉拒了。虽然很对不起教授,但我的梦想大概没有教书育人那么高尚。你们也知道,我很懒的,这么神圣的工作我做不来。”
众人相视,他们都知道,千寻不是做不来,只是不想做而已。别看她平时常犯小迷糊,可一旦是她认定的事,她比任何人都要认真和坚持。
这大概就是她能一步一步成为女神的原因。
红发少年摊了摊手,表示无可奈何,然后转向莫以司和秦夕,“你们俩不会也是这个借口吧?”
“我父母希望我能早日回去帮忙,况且,在这里已经待的够久了,是时候回家了。”莫以司微笑,他是天生的商人,懂得算计和伪装,微笑和待人处事是必修课,他一直掌握的很好。
只有周千寻,能够让他回归真实的自我,激发出一直深埋着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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