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点,几乎就像是一根刺,如鲠在喉,让他分外难受。
可是难受归难受,他却不再感到痛苦。
也许是真的开始放下了的缘故吧。他还是与她分开了,她大概也知道他的心不在她身上,纠缠下去也没意思。更何况,自己也已经答应把他们公司的经营权还给他们。对他们来说,没有比这件事更加重要的了。
炎说他是世界上最笨的男人,对那样的女人还那么的仁慈,甚至把到手的公司给他们,像他这样的傻子这个世上绝对不会有第二个。
他也觉得炎骂得对,自己真的很傻,放了任何人是他,纵使不会对那个女人大肆报复,也会将她摒除在自己的视线之外。而他倒好,居然将一间公司,转手给了一个与他再没半点关系的人。
秦恬当时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何这么做,只是一看到那家公司,心里就有说不出的苦闷。不管怎么说,自己最美好的年华、最华美的倾尽一切付出的爱恋,被它亲手埋葬。既然他们需要它,那就把公司还给他们家。他真的不想再看到他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为了那个公司,再做出其他的什么事。那样他会难受,即使已经过去了,还是会觉着难受。说他傻就傻吧,一个人一生总要无所顾忌的傻几次的。两个月后的一天下午,他在一家橱窗店里看到了一件一模一样的毛线衣。他这才知道,所谓她亲手为他织的毛线衣,不过是随手在店里买的一件罢了。他没有失落,反而轻松了。
这样好,还是这样最好啊。这之后,他就一直跟在炎的身后,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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