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字写得好,写得好,写得真是太好了!”顾里斯眼里满是赞叹,钟情笑了笑,对别人的诚心夸赞还是感到很高兴的。然而更令她感兴趣的是另外一件事,“怎么,你也懂字?”
她看过杨昳在书房里办公,令她止不住讶异的是这里的人写字都不用毛笔的,听说是用什么钢笔、圆珠笔。她不懂,那样小的一个笔尖,还不用蘸墨,是怎么写出字来的?
但是她必须得承认,这个怪东西写起字来可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看起来很小巧。对于家庭不好的人家来说,应该能省去一笔不少的纸张钱吧?
这些对于现代人啼笑皆非根本就不是问题的问题,却深深地困扰了钟情的心,也是她古代的思维所无法想象到的。还好她并不是一个执念的人,也不是一个心里有疑问就非弄明白不可的人,她早已经从她外婆那里知道这完全是她所不能理解的一个世界,她已学会了什么叫做沉默,什么又叫做“知其然却可以不知其所以然”
顾里斯听到她的问话,好笑地摊摊手,“我哪懂这东西啊?”除了游戏和女人,其他的他还真不知自己懂什么。“不过我虽然不懂字,也不懂书法,但我还是能看出嫂子写的字不赖,比那些自认为是书法大师狗屁不通的鬼画符好多了。”
钟情写的是小楷,顾里斯对书法虽说没有涉及,却还是觉得她写的端庄古雅,刚柔兼备。在他看来,这些字比那些乱写一通却冠上狂草名头的书法好了不知多少倍。
钟情在看着他,看得顾里斯心慌慌的,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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