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化。即或在春秋最强盛的那一段——秦穆公时期,秦国的官制也没有摆脱传统的军政合一,权力结构的划分依然很是简单笼统。在这一点上,秦国与早期周部族有很大的不同。周人出了个圣人级的领袖,这就是周文王。他对发达的中原殷商文明不是排斥,而是靠拢吸收,使周部族在作为殷商西部诸侯的时候,就在官制民治方面与殷商王朝的中央政权保持着大体上的同一性。没有这样的基础,就没有后来另一个圣人级领袖——周公旦全面制定《周礼》的可能。也就是说,周部族在诸侯国时期,已经做到了与中原发达文明保持大体同步,已经完成了国家权力结构方面的基础准备。而秦部族一直在死拼硬打,一直没有涌现建立基础文明的圣人,所以在成为诸侯国三百余年后,依然保留着简单落后的官制,保留着落后的治国方式。
整个春秋时期,秦国的官制很简单,名称也很怪诞,这一点与楚国大体相当。国君称为“伯”,实际上是“霸”的意思。执政大臣称为“庶长”,先后曾经有过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等不同设置。掌军事的大臣为“威垒”与“帅”。掌国君护卫的将军为“不更”,掌外事的大臣为“行人”,等等。唯一的例外是秦穆公将百里奚的官职定为“相”,大约因为百里奚是东方士子而用了一个东方执政大臣的名称。从此以后,“相”这个职位在秦国一直没再出现过,直到秦孝公时期,执政大臣仍然称左庶长。秦献公时期,有了“大夫”的设置,但职权依旧很模糊。譬如甘龙是上大夫主政,同时又有一个执政的左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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