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骑着那匹我花了两千两买的拽马,一路飞驰,风儿在两旁呼啸,身后那温暖的怀抱却给我从来没有过的塌实。
大约两个时辰后,我们来到了一个小村落,这里并不算十分繁华,但却很热闹,牵着马儿四处走走,发现小小的村落集市竟然什么都有。
沿街的叫卖声此起彼伏,酒楼、当铺、布庄,应有尽有,让人目不暇接。
“这里好热闹!”我兴致昂然的在各个小摊上晃悠,这里有很多奇异的小摆制,有些是从前在卞城都未曾看到过的。
“这里是南诏国与咏赫国之间的一个必须的经岔口,过往的商旅基本都要在这里经流,各国的商旅在有时为了方便,就直接在这里进行商品交换,所以也还算热闹。”他俊颜如铸,兴致的跟我解释着。
“看来你还真的是什么都知道哦!”我挑眉看着他。
他狡黠一笑,“家里穷嘛,从小就要游走四方去做人家的奴隶,当然什么地方都知道啦!”
做人家的奴隶?他这是故意的。
“是吗?原来穷人家的孩子是可以吟诗作对、琴棋书画、谈古论今样样精通的!”我调噱颔首。
然后背手昂头的沿街观看着这里的稀奇玩意儿,他便跟在我的身后不停的付款。
就这样,一路走着,我们一路有一句没一句的互相调楷着。
“嫣然,现在不要买那么贵的东西,我们是赶路的,不是来旅游的。”怀抱着大堆大堆的东西,他开始嚷着。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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