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识字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他对着羊皮上的文字,逐字逐句地对照,确保一字不差,他虽然有些笨拙,但一旦决定做一件事从来都很认真,而且够耐心,最后,他找上了已经把生意做到朵颜三卫的车马行和芒种,在她的安排下用一袋子好酒混上了往大宁开来的车队。
一切都很顺利,但进了城才是最难的,一想到主官大人现在可能被死死地盯着不敢有任何动作,身家性命全系在自己身上,这件事必须要办得很漂亮,魏老三不禁有些紧张,他连喝了几口酒,但也没有一点头绪,直到看见一间酒铺,才想到了些主意。
“乌木起兄弟,你们先去客栈投宿吧,我去打点好酒,待会儿再去找你们。”
几个泰宁卫的牧人听了喜笑颜开,赶着车子道了别,魏老三又灌了几口酒,还嫌不够往自己身上洒了些,酒气足得隔几步都能闻到,这才走向了那间铺子。
酒铺门口有些散了班的侍卫,分不清是守城士卒还是在衙门当班的,但他娘的也无所谓了,魏老三走进铺子把酒袋打满,目测了一下距离,就打算直接朝那几个谈笑喝酒的士卒身上撞去。
当兵的就这德性,欺软怕硬,他魏老三现在打扮得像个破落牧民,这些士卒还能忍得下这口气?到时候闹打起来,把东西一丢自己再跑路,简直完美。
魏老三很开心,那句什么来着?是了,“近朱者赤”,还真他娘的有点道理,自己和主官大人呆了这么久,总算是学会了主官大人的做事方式,要换了以前直接跑到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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