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立刻被我逗笑了,点头道:“我何时哄骗过你?你上阵杀敌,我可以亲眼看着你,即便你技不如人,我也可以鸣金收兵,总好过大半夜的忽然没了人影儿来得好些。”
就这样,哥哥用一次上阵的机会买通了我,我就此答应今后再也不一个人离开军营。
这两日,我胃口大好,食量大增,又不知疲倦的在马上练习对敌之术,晚上更是把我的明光铠擦得干干净净亮亮堂堂,和我的心情一样快乐无比。
兵器上,我的多情环是近身搏斗的利器,若是上马杀敌,则不太合适了。哥哥把军最好的兵器摆在我面前,让我自己挑选,我选了半天,终归还是选了一柄亮银枪——它和我的铠甲配起来很是好看帅气,这是我选它的唯一理由。
枪法我并不熟练,却也有模有样,耍起枪来颇为养颜,却和那多情环不同。
多情环虽名多情,实则无情,即可当做暗器甩手投掷出去,收放自如,又可以当做近身搏斗的兵器,一环致命。
亮银枪却适合马上作战,枪尖一抖一闪,便可挑瞎对面马上那人的双眼,只需瞬息之功——多情环又哪里能够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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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着父王钦赐的银盔银甲,头戴鬼仔面具,手提亮银枪,端坐着枣红战马,意气风发的立在两军阵前。
哥哥又要嘱咐我,我在面具后丢给他一个厌烦的眼神,意思是,你昨夜还没说够?
他不知是知道我不爱听,还是怕在众将官面前罗里啰嗦失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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