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在外借过程中,盛宣怀向日本商人借款最多,从1896年就开始第一次借款,到1898年,开办萍乡煤矿时,又第一时间向日商借款。此后,从1902年到1906年,又陆续向日商借款约300多万两白银(当时折合425万日圆)。
到了1908年,三厂合并后,由于招募商股很不顺利,又继续向日商贷款。日本要求一部分管理权,但是袁世凯要将公司收归国有,议不成。
历史上,从1908年到辛亥革命前夕,汉冶萍公司借外债12次,其中借日本人的有6笔。到1911年,该公司总计用银3200万两,除1000万两本金外,其余2200万两都是贷款,其中日商占大多数,约有2000万两。
如果没有李志高的插手,这家公司的日商借款,后来都会变成投资,并实质由日本人接管,其中原时空里的《二十一条》中,就专门提出中日合办汉冶萍工厂的提议。
不过在这个时空,由于李志高强行崛起,加上他一早就对汉冶萍很重视,周大强的部队攻进武汉之后,很快就派人接管了汉冶萍公司,并进行了重新改组,换句话说,就是新的汉冶萍公司,对所有清政府统治时期借的外债一概不承认。
虽然明面上是一概不承认借款,但其实在私下里,李志高却搞了个区别对待。具体说,就是对那些非日本的外国投资者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外加同意他们在李志高的地盘以优惠的措施进行投资,再加上李志高现在的强势,那些非日本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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