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掌心里的刺痛,并不能真的被完全忽略,在金属制成的笔尖,刺入手掌的同时,林栋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温柔的微笑,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微笑太温柔,太甜蜜,甜蜜得甚至多了几分梦与幻的色彩,才分外让周围的人感到触目惊心。.
但当时林栋心里扬起的,的的确确,是一片旖旎的桃花色温柔。
借助笔尖刺进手掌的痛,他回忆了不知道多少次,已经有点变得模糊起來的记忆,终于再次清晰起來……三年前,他就像是一只沒头苍蝇似的乱打乱撞,终于挺进一片柔软的温润,和紫衫合二为一时,她拼尽全力,在自己的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一口。
那一口咬得可真是够重,他肩膀上的牙印,依然清晰得宛如昨曰,但是他和紫衫,却已经真的三年沒有见面了,他想念那个霸占了他的初恋,他的吻,他的初次,在别人面前强霸得无懈可击,在那一天的夜里,却温柔乖巧得有若小猫的女人,他更无法忘记,她在自己耳边温柔的低语,和那一滴滴,缓缓滴落到他**胸膛上的赤热眼泪。
当林栋地内心世界中,终于扬起他可以傲立如山,站在紫衫面前,替她挡抵住來自外界的一切危险与风风雨雨,让紫衫可以露出幸福而甜美的微笑,这样一个画面时,那种快乐,那种自豪,那种“冲颜一怒为红颜”的狂放,让林栋终于彻底战胜了手掌里传來的那一波又一波,足以让一个正常人生生晕厥过去地痛苦。
当大半枝笔,已经穿过手掌,但是最后部位,却卡在手掌里的某个位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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