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可以将合同改成这样,你跟我签一份三年的合同,这三年时间内,你和我经济上是股份分红制度,但是行政制度你隶属我,可是我同意,只要你在我这里做满三年,期满之后可以选择离开,或者继续和我合作,或者用你手上的资金购买在运城之中帮会的所有权,当然,我会开出一个足够诚意的价格,不会漫天要价,你看如何?”
李牧听了之后,又是思考一阵,最终他点头,露出笑容,对苏鹏说道:“成!”
苏鹏点头微笑,他并不担心,李牧会拒绝自己。
因为李牧这人苏鹏有一定了解,此人看似粗豪,但是实际上心思很细,也很理智,知道什么是利害关系。
他如果不在运城,去其他城市,等于白手起家,还要和那些城市之中的原来势力火拼,他现在势力实力都不行,根本拼不起。
去别的城市和其他州发展,李牧就是在赌博。
而在运城,有苏鹏罩着他,有妖界的打量资源,李牧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崛起。
这是他看好的,不肯放弃的,也是舍不得的机会。
所以他才会前来运城。
现在自己给他机会,李牧一方面是孤注一掷,一方面是几乎肯定要崛起,他又不傻,肯定是选择后者。
其中差距,就是和苏鹏的利益划分了。
苏鹏是要借住李牧的经验,打造一个游戏者组织来,至于李牧的人会不会以后架空自己……
那也要看他们有没有那个能力!
由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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