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飘渺心思拉回来,李肆盯住了单子上的小字。
“英德县正堂李为征钱粮事今据黄寨都八图李追完纳康熙五十年钱粮”
“正项银五两四钱
康熙五十年三月十八日”
“县卯字五十四
号”
小小单子盖了两个大印,一个是满汉双文知县大印的一半,一个是“粮讫”,还有两个经手人落款:书办杨夏、里排赖一品。
看着这康熙五十年的日期,李肆隐隐想到了什么,可一时又没能抓住。接着思绪就被这税率给拧了过去,姑且算自己年收入是三十两吧,这税额可真是骇人。不过,五两四钱银也不至于闹到卖女儿的地步吧?
真够笨的,李肆想拍自己脑袋,这可只是正税。
果然,接下来关田氏又找出一张单子,不像“纳户执照”那么正式了,可单子下还是有收讫章。
“均平银,四两二钱。”
这个名目,李肆隐约有些印象,这和在广东已经没了的“均徭银”性质一样,针对的都是徭役部分的负担,只是对象不一样。均徭银主要指的是胥吏差役、马夫伙夫、驿夫更夫什么的供养钱,明朝是由民户直接出人干这些活,之后一条鞭法合并为正税。
而这“均平银”,针对的则是官员和衙门的办公经费。明朝开国,按照朱元璋的规划,县衙门的每张纸每支笔,都由县里民户直接提供,总之见不得有一个铜子在这之间流转。可这**级别般的构想很快就被现实粉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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