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心里咯噔了一下。
这份合约,很怪异!相当怪异!
合约上声明,黄小龙把三小姐价值120万美金的钻石项链扔掉了,造成了三小姐财产上的巨大损失。不过,合约上并没有硬性规定,黄小龙必须赔偿!
合约上有几个条款……
1,乙方黄小龙,如果没有赔偿能力,那么,可以选择不予赔偿他给三小姐带来的120万美金的损失。
2,如果乙方黄小龙无力赔偿,那么,在签署合约的一刻起,5年时间内,三小姐拥有对乙方黄小龙的无条件随叫随到召唤权。也就是说,在这5年时间内,乙方黄小龙必须随时待命,只要三小姐一句话,那他就必须放下所有事情,立刻赶到三小姐身边,听候差遣。(注:乙方黄小龙接受三小姐召唤之后,无论三小姐身在何处,天涯海角,都必须火速赶到三小姐身边,期间产生的任何差旅费,伙食费,凭发票可以找三小姐报销)。
3,三小姐不得强行命令乙方黄小龙做任何违背法律,违背人文道德,违背自然规律的事。除此之外,乙方黄小龙,必须无条件完成三小姐安排的每一件事情。
4,合约在5年之内有效,5年之后,合约将失去法律效力,乙方黄小龙恢复自由身。三小姐将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再追究乙方黄小龙遗失项链所带来的损失。
5,在合约生效期间,若三小姐本人发生意外,合约自动终止,乙方黄小龙恢复自由身。
6,在合约生效期间,若乙方黄小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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