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大刀便宜,向来是有专人看护的。
借此机会,缪斯走到达马斯身边,笑着开腔道:“达马斯爵士,平时常去外地吗?”
“上次神庙战争的时候,去过拉杰城邦。”达马斯说着回以一笑,道:“别叫我爵士了,就叫我达马斯。”
“那怎么行。”缪斯说完停了一下,等到达马斯绷住脸,他才换了谄媚的语气道:“您真是城邦贵族的表率,那我就叫您……达马斯了。”
爵士大人满意的点点头,威势十足。
缪斯自动自觉的缩缩脖子。
别看达马斯爵士只有20多岁,却有十几年在战场上,若论经验的话,在场的骑士扈从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马拉城可不是什么安逸之地,虽然本身的安全问题并不严重,但军队往往要出征到别的城邦去。作为贵族子弟,他们从10多岁开始,就要上战场从弓箭兵做起,其后是掷斧兵和标枪兵,接着给贵族们做骑士侍从——这和跟前的一辈子的骑士扈从们不同,给贵族做侍从只是等待成年的过程,若是在战场上表现勇敢,或者老爹早死的话,他们往往在成年之前就能获得骑士的头衔,至于最后的爵位,尚需战场上的进一步拼杀。
若果是平民子弟的话,通常不会有如此完善的培养体系,他们中的许多人成年后才允许加入军队,其中身高体壮的幸运者才能够成为弓箭兵,否则就要从轻步兵做起,然后才能成为持盾士兵或者标枪兵,继而是重步兵或骑士扈从,无论是哪一步都不容易,尤其是成为轻步兵的平民,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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