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前排链接。这个事儿损害到了他的产品宣传推广利益,所以他要找百度赔钱。”
邹胜觉得自己眼皮子一下子跳了起来:“这小子胆子这么大?居然找百度赔钱?他出函的时候,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伯名高深地一笑:“出函又不是以律师个人名义出的,是以律所的名义出的,何况费莉萝都没有证。既然用了所里的章和名义,同一个所的当然打听得到了。”
邹胜突然想到一种可怕的可能性,没工夫再追问李伯名细枝末节。他的大脑飞快地运转起来,飞奔到自己的床头柜前,抽出上午时候刚刚和顾莫杰签的那份新鲜**的《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翻过十几页,然后停在了“转让的权利种类、范围”以及最后的“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这两部分。
“本合同中,约定交易的相关权利,自变更著作权登记之日起移交。在权利移交前,乙方与第三方之间形成的其他一切约定、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侵权、维保、售后服务……均由乙方继续承担……”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邹胜几乎眼前一黑,晃了几下,差点儿就要摔倒。
早上拟定这份最终合同的时候,迅捷网络的人压根就没想到顾莫杰这句话背后埋伏了一个如此歹毒的阴招,包括他们公司带来的律师,都没想到。顾莫杰这是在卖软件之前,就已经打定主意,要保留对软件交付前产生的那些侵权行为的追溯权了。
当时,他们天真的以为,这句话仅仅是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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